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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十五查餐厅:检查集中用餐单位 让大家吃得放心
2025/04/15 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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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5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规定》将集中用餐单位供餐方式概括为单位食堂自营、委托承包经营、从供餐单位订餐三种形式,并明确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今天的《月月十五查餐厅》,市食安办组织执法人员和媒体记者,来到翔安区的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检查后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新规。

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翔安区的食味全餐饮配送有限公司,检查这家供餐企业的现场备餐情况。这家供餐企业既为翔安当地的企业供餐,也派驻团队到三个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执法人员在检查菜品清洗池后提出,建议企业再增设一个冻品肉类解冻池。

执法人员:建议在肉类清洗池旁边再增加一个专用的解冻池,防止交叉污染。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新店中学食堂后厨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后厨的调味品都标注了分装入库时间和有效期。不过,执法人员指出,像耗油等调味品要求开启后冷藏,他们建议工作人员增加一项冷藏的储存条件,进一步完善调味品的标签标识,便于储存管理。

另外,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对两家单位的蔬果、肉类的农残、药残等进行了抽样快检,结果都合格。

集中用餐新规施行 执法部门开展针对性指导

今天起,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规定》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的,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学校、幼儿园自身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执法人员了解到,新店中学食堂已经落实了“双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承包经营企业和学校双方的食品安全总监,共同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店所执法人员 卢可奇:这次的新规它有规定,每个食品安全员他只能专职专任,也就是说只能在一个学校担任食品安全总监。新规对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安全能力也有了新的规定,要求他需要有培训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每年是40个小时以上。

另外,《规定》还要求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之间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会商机制,定期交流沟通,共同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堂承包方—厦门食味全餐饮配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 唐显琼:我们定期由校领导,负责人跟食品安全总监,来一起针对本月的问题,一些高风险项或者一些我们日管控周排查当中遇到的问题,在会上进行分析讨论,然后来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下一个月我们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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