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这一主线,《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具体化为2027年、2030年、2035年三个阶段目标,提出:到2027年,全省60%左右的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到2030年,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10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35年,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部署“六大行动”:
一是开展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行动,优化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加强学位资源供需调配,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二是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工程,深化“总校制”等办学管理体制改革;
三是开展教育数字化赋能行动,加强教育数字化建设,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能力;
四是开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推进中小学师资均衡配置,落实惠师尊师举措;
五是开展教育关爱服务行动,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加强特殊群体教育保障,实施精准化学生资助;
六是开展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行动,加强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促进卫生健康服务,丰富公共文化科技体育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在组织保障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省级统筹,发挥市级政府作用,落实县级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明确教育、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任务落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