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博饼花了5万多元 这钱到底该谁出?2、违反小区管理规约 事前未经业主大会表决 3、发票金额和报销金额对不上 一笔乱账说不清
不久前,文屏山庄的业主发现一件怪事,小区物业公示的一份公共收益明细中,有一笔5万多元的“中秋博饼”活动费,但博饼奖品却很普通,业主怀疑这笔钱有问题,于是就将问题反映给了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这笔钱到底是怎么回事?相关监管部门有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监督视线一起来关注。
小区博饼花了5万多元 这钱到底该谁出?
根据“点题整治”工作机制,思明区住建局核查后很快作出了反馈:文屏山庄小区个别业主对这笔博饼费用存有异议,经业委会与物业协商,这项费用由物业承担,已经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物业公司将在下一季度退回小区公共收益专户。从反馈来看,这笔费用确实已经从公共收益支出了,但却因为有业主提出“异议”,就改由物业来支付,对于这笔费用的支出是否规范、物业公司是否存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都没有说法。对此,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党风政风监督员会同市住建局开展走访调查,进一步梳理事情脉络。
在文屏山庄小区,业委会主任和物业经理表示,2023年物业出资举办过一场居民中秋博饼活动,反响不错,于是2024年中秋前,他们就决定继续举办中秋博饼活动,费用由小区公共收益支出。
违反小区管理规约 事前未经业主大会表决
调查人员翻看文屏山庄小区2024年7-9月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表,支出部分包含博饼活动53690.45元,以及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分成等。此外,备注中提到,“账目公布7天后无异议,将本期公共收益结余归还物业垫付费用。”
调查人员对话同佳(厦门)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经理:如果第四季度公示第三季度支出的时候,大家没有异议 ,那这笔钱是全体业主承认了,是不是这个意思?对。
然而,根据《文屏山庄小区管理规约》,经营收益单次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要经过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调查人员对话业委会主任:超过5万元了?(对。)那超过5万元的你们。(我们没有单次对这个开业主大会。)
票金额和报销金额对不上 一笔乱账说不清
调查人员要求物业提供这笔博饼费用的相关票据。在《公共收益公维金使用报销单》中,调查人员注意到,费用项目为中秋活动的摘要中表明:“全体业主博饼,总金额107380.9元,同佳(物业)与业委会各承担一半”,申请使用公共收益的金额为53690.45元。而在报销单所附的凭据中,有一张发票复印件,列出纸巾、餐具、洗衣液等博饼活动所用物品明细,共计花费53690.45元;在另一张银行电子回单中,对该笔金额的备注是“文屏山庄小区博饼物资”。
调查人员对话同佳(厦门)物业有限公司经理:我看这张(报销)单子上写的10万多元,你真实到底是买10万多元还是5万多元?这个可能是有误吧。
业委会主任表示,自己当时没有仔细看就签了,而物业经理表示可能是表格弄错了。另外报销单中备注“物业与业委会各承担一半”,显然与此前的说法“计划全部由小区公共收益支出”也是矛盾的。
业委会主任表示,2024年5月前后,业委会曾开会决定相关事项。调查人员提出,需要调取当时的会议纪要,还原事件经过。业委会主任表示,会议纪要记录在纸质笔记本上,在另一名业委会委员家中。
业委会主任:中午提供给您可以吗?他上午没办法,或者你们等一下,他跟我说中午才能赶回来。
约一个半小时后,这名业委会委员终于带来了这本笔记本,但其中并没有2024年博饼活动及费用支出的相关会议内容。
文屏山庄小区业委会主任:会上肯定是有说过这件事情的,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没有记录。
随后,这名业委会主任又改口,业委会和物业当时应该是口头协商一致,各承担一半。但是,在一份落款为“文屏山庄小区服务处 2024年9月4日”的中秋博饼领券通知中,注明这次博饼活动是由物业举办的,活动规则、活动内容等均由物业制定,并没有与业委会协商一致、共同出资举办等内容。既然向小区业主、住户广而告之是物业举办的博饼活动,按理说应当由物业承担所有费用,为何变成各承担一半,而且还是口头协商,不得不让人打上一个问号。
监督视线:开展专项审计核查 发现侵害业主利益问题
综合调查情况,这道“算术题”不难得出答案:物业公司垫付的博饼费用为5万余元,但向业委会申请报销时,则变成10万余元,按照“各承担一半”,那就得从公共收益中支出5万余元,这样一算,物业公司当了好人却又分文不出,全部费用均由业主承担。显然,前期反馈报告中,思明区住建局没有深入核查,没有明确物业的违规行为,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随着调查的深入,问题浮出水面,市纪委监委立即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问责相关人员。
开展专项审计核查 发现侵害业主利益问题
在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调查向纵深推进。今年1月9日,市住建局指导梧村街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驻文屏山庄小区,对同佳物业自服务该项目以来的共有资金收支情况等开展专项审计核查工作。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小结,在使用这笔公共收益时,物业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项目活动费用列支没有取得业委会审批,仅通过口头协商;同时,物业没有按项目活动真实金额填列报销单,报销单中也未明确业委会实际应承担金额;业委会单据审核人员没有严格审核报销单据,错误未被及时纠正。由此看来,如果没有业主及时通过公示的明细发现这个问题,这笔本不该由业主承担的费用将全部由公共收益支出。市住建局进一步核查后也认定,思明区住建局相关人员在处理文屏山庄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问题过程中,存在调查核实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和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要求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专项整治实效
随后,市住建局约谈思明区住建局,要求该局深刻反思,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提升履职能力,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针对此事件中存在的履职作风问题,市纪委监委已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人员责任,开展责任追究。
针对同佳物业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在全市通报批评,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强化全行业自律,要求思明区住建局严肃处理,予以信用扣分;将文屏山庄项目列入思明区重点巡查范围,今年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项检查。根据此次审计核查的情况,督促同佳物业将调整后的公共收益金额在省、市公共收益公示平台公示,并对涉事工作人员严肃处理,立即完善小区公共收益、公维金的审批报销制度。此外,梧村街道也应加强对文屏山庄业委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市住建局表示,将持续关注专项审计核查情况,并要求各区住建部门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
针对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纪委监委一直保持关注,督促推动职能部门提升专项整治质效,目前全市有1476个住宅物业小区每季度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情况进行公示。针对文屏山庄小区的这一典型问题,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整改举措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也希望广大居民进一步用好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公示这个有效平台和载体,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形成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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