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2025年5月1日起
福建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将以居民身份证替代原有的老年人优待证
近日,省老龄办下发了《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终止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转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原有的老年人优待证。
什么是《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
老年人优待证与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有什么不同?
老年人优待证和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是两种不同凭证,本次取消《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不影响老年人公交出行乘车优待凭证的办理和使用。
福建省老年人优待政策主要有哪些?
取消《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的原因,以身份证替代优待证给老年人带来哪些便利?
根据《通知》部署,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实行双证并行阶段。各地老龄办(民政部门)要充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本省和当地相应的政策与服务等。在并行期间,各级办证窗口对确有办证需求的可提供办证服务,确保稳妥过渡。
从2025年5月1日起将终止办理优待证。各地老龄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协调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从政务服务事项中撤出,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服务。值得一提的是,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但原来办理的优待证根据需要可继续使用,各级提供涉老优待服务的单位对持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同等享受优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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