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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爆雷” 血汗钱怎么追?加盟公司人去楼空 大股东竟是90岁老太
2024/09/23 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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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爆雷”的公司不少,无论是加盟开店,还是预付式消费,都有人都遭遇过公司倒闭、老板跑路、钱要不回来的窘境。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呢?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加盟公司人去楼空 大股东竟是90岁老太

2019年,小华加盟了万记公司,签订协议书、缴交加盟费和保证金后,在商场的柜台销售酒水。之后,每个月的经营所得公司统一收取,公司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结算给小华。但是经营没两年,万记公司与商场在场地租金、物业费上产生了纠纷,商场不再提供场地,小华也就无法继续经营了。与小华有相同经历的还有其他4个加盟商,他们都希望万记公司能够退还销售款、加盟费和保证金,于是起诉到思明法院。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讼请求,判决万记公司赔偿5人共计40多万元。但是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却陷入了僵局。

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员 朱贝妮:执行人员就发现,这家公司目前已经人去楼空,公司名下就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家公司现在的法定代表人,也是一个持股百分之九十几的大股东,居然是一个出生在1934年的老太太。

小华等人和执行法官说,这家公司的老板原本是一对年轻的夫妻,后来他们起诉到法院,这对夫妻立马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老太太,公司不管了,人也失联了,而这位老太太,小华等人根本不认识。

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员 朱贝妮:股东、法定代表人年龄比较大,她一九三几年出生,已经80多岁高龄,所以她真正有去经营这个公司的可能性,其实是不大的,另外一方面,股权转让是发生在原告跟被告发生了债务纠纷之后,第三点是我们调取了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发现股权转让的金额是0元,也就是说他们是在没有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无偿把股权转让给了高龄老人。

追加前股东为被执行人 40万血汗钱成功讨回

执行法官判断,公司前股东极有可能是故意逃避债务。在执行法官引导下,小华等人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公司的前股东小石、小徐及现股东老太太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万记公司的债务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员 朱贝妮:经过财产查控,我们果然发现这位八十几岁老太太名下,确实没有什么财产,但是这两位30来岁的年轻股东,他们名下既有车辆又有多套房产,甚至还有价值几十万元的股票,法院依法对几名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股票、车辆、房产进行了查封冻结。

经过小华等人与被执行人的沟通协商,双方很快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两位年轻的前股东在一周之内,付清40多万元的款项。

执行法官说,在案件执行阶段,如果被执行公司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因此终结执行程序,其实申请人还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

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员 朱贝妮:第一条路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如果经过破产清算,财产依然不足以清偿债务,破产管理人就会要求已经认缴出资,但又没有实缴出资的股东去缴纳出资。还有一个路径,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再行起诉公司现在的股东,以及可能存在恶意转让股权,逃避执行逃避债务的前手股东,要求他们在尚未实际出资的范围内,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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